A1:此類型的組織涵蓋範圍廣泛,主要著重於提升台灣新聞的專業性、道德標準、報導深度與廣度。
常見的類型可能包含但不限於:
• 媒體公會或協會:例如,以團結新聞從業人員、維護新聞自由、促進專業交流為宗旨的記者協會、工(公)會。
• 媒體監督或評議組織:例如,獨立運作的媒體觀察團體、新聞評議委員會,其目標在於監督媒體表現、促進媒體自律、回應公眾對新聞品質的關切。
• 推廣新聞素養的非營利組織:例如,致力於提升公民媒體識讀能力、推廣正確新聞觀念的教育性團體。
• 專注於特定新聞議題的倡議團體:例如,關注環境報導、人權新聞等特定領域,並致力於提升相關報導品質的組織。
A2:主要需要符合以下幾個關鍵條件:
• 以促進及提升台灣新聞表現與品質為主要目標: 其組織章程、宗旨、實際運作都應明確展現對台灣新聞發展的關注與貢獻。
• 與新聞或媒體之相關性: 其主要業務或活動內容應與新聞專業、新聞品質提升直接相關。
A:倡議獎的設立宗旨之一,是鼓勵新聞工作者或團隊構思具創新性與社會影響力的未來計劃。因此,本獎項目前僅接受尚未執行之新計劃,以支持具潛力但尚未獲資源支持的構想。若您的作品已在先前階段獲得部分成果,惟未全面 完成者,仍可提出後續延伸之新階段構想參與評選,惟需在報名文件中清楚說明前期成果與本次提案之關聯與區隔。
A:倡議獎的核心精神在於鼓勵具創新、務實的嘗試,期待在執行期限內展現具體成果,進而對新聞專業或環境產生正面影響。
目前設定一年為執行期限, 主要是希望能讓提案人聚焦目標,有效運用資源,並在可控的時間範圍內檢視成效。
然而,我們充分理解部分具有潛力的倡議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方能深耕發展並展現其影響力。
為了支持具有持續發展潛力的倡議,本獎項未來亦歡迎並鼓勵提案人針對已獲獎並展現良好成效的計畫,再次申請延續型計畫。屆時,您可以基於前期的成果與經驗,提出更深入、更廣泛的發展藍圖,與我們一同持續推動新聞專業的進步與創新。
A:申請人在提案書中已闡述選擇該主要訪問國家之理由,故請獲獎者在執行計畫期間,以該地為主要的學習與合作區域,並盡量減少前往其他國家的移動,以確保專業進修計畫的順利進行與成果累積。
考量特殊需求與緊急狀況, 本獎項原則上允許獲獎者在專業進修計畫期間離開主要接待國家(host country),或返回台灣停留,惟離開訪問地的總時間以 14 天為限,若超出此 限制,本獎項將依比例酌減獎勵金額。
A:「專業進修計畫」以提升新聞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與國際視野為核心目標。 透過參與海外的進修課程、於國際媒體機構蹲點實習,或進行個人研究計畫等方式,期能精進個人的專業知識、技能,並拓展其國際人脈,深入理解不同文 化與國際新聞環境的運作模式。預期成果將體現在個人能力的提升,例如更深 入的專業知識、更熟練的實務操作,以及對全球新聞生態的宏觀視野,進而將 所學應用於改善國內新聞環境,提升整體新聞報導的品質與深度。這類參與強調個人主動性、深度學習,並著重於將個人成長轉化為推動新聞專業發展的力 量。
「國際新聞共創計畫」則著重個人或團隊,透過精心設計的海外採訪計畫,例 如針對特定國際議題的深度報導、與外國媒體的合作項目等,來提升報導深度、廣度以及跨國協作能力。預期能產出具影響力的作品,建立國際夥伴關係,並將海外經驗融入新聞實務,以期對國內新聞環境產生積極影響,促進新聞品質整體提升。
A:不行。本獎助原則上採「不重複補助」原則,同一提案不得重複申請或領取其他政府或民間單位的獎助金。若經查證為重複申請或領取,本獎助將予以撤銷,並要求返還已撥付之款項。但若補助來源為媒體機構內部的支持經費, 例如由原任職單位的內部預算、專案資源或採訪津貼所支應,則不在此限。換言之,申請人可在原單位既有的工作安排中進行專案,但不得再以同一專案重複申請其他外部機構(含政府與民間基金會等)的經費。
A: 可以。 魏明光新聞獎的設立宗旨,是鼓勵新聞從業人員積極面對產業挑戰,並提出創新的解決方案。因此,即使提案已獲得公司內部經費支持,或正在媒體內部進行中,皆符合本獎項的申請資格。特別是當一個專案範疇較廣,而其中部分內容已獲得內部補助時,申請人可就該專案的其他「子計畫」提出申請,並以此角度參與魏明光新聞獎。然而,本獎項秉持「一案不兩投」的原則,不獎助已獲得其他外部資金支持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