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報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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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獎僅受理線上報名,請於線上收件系統繳交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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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議獎」或「探索獎」均可以個人、團體或機構參賽,每件提案以1人為代表填寫報名表及繳交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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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或機構報名者,請於報名表單內填寫協同參與者姓名,每位參與者皆需於報名表中親筆簽名,並實際參與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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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計畫僅可就「倡議獎」或「探索獎」擇一參加,不得跨項重複報名。
二、 提案計畫書內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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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願景及貢獻(請說明計畫之目的或企圖解決的問題,及對新聞傳播行業之預期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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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內容與執行方式(申請倡議獎請說明計畫主要工作細節與執行方式,以及符合徵件重點之項目;申請探索獎請說明出訪之海外機構、資源或對象之合作細節及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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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成果與效益(請說明計畫之預期成果,包含量化與非量化。量化效益部分請詳列清楚的績效指標,或可以評量的成效。非量化效益請涵蓋提升新聞產業或個人成長之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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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出版或發布規劃(請說明成果預計之發表方式,包含媒體平台、專刊或專書、公開座談或分享會、教材或教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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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完成工作項目及時程(請以甘特圖表示,探索獎請敘明預計出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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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團隊(請簡述執行本計畫可能之合作對象或團隊成員,並說明其角色與貢獻,個人倡議或探索計畫可不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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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團體計畫則為主要提案人)短、中期之職業生涯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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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表(經費之類別請以「人事費」、「業務費」、「設備費」、「差旅費」及「雜支」進行編列,金額請以新臺幣元為單位)
三、提案計畫書格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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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以A4規格直式由左至右橫書,並編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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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書請以正體中文進行撰寫,打字規格為每行繕打(行間不另留間距),請使用標楷體,字體大小以12號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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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引用資料,請註明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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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書內容請勿超過20頁,申請者可提供其他有利審查之佐證資料作為附件,不計於頁數限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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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書及附件檔案大小,請以10MB為限。
四、獎助經費核發機制
本新聞獎之獎助經費分為三階段核發,請款方式與流程如下:
- 第一階段:合約簽約日或計畫啟始日,主辦單位將撥款50%獎助經費。
- 第二階段:獲獎者完成並通過階段報告審核,主辦單位將撥款30%獎助經費。
- 第三階段:獲獎者完成並通過成果報告後,主辦單位將撥款20%獎助經費。
五、管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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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進度報告於計畫執行期程過半時繳交;例如,執行期間為六個月者,於第三個月屆滿時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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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成果報告於計畫執行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實際日期請參考合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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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將針對期中進度報告與期末成果報告進行審核,若執行進度不如預期,主辦單位將要求限期改善。屆期仍未通過者,主辦單位得終止合約,並停止撥付後續獎助款項。
六、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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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者若需變更計畫內容,需向主辦單位申請並獲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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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及評審過程中,初判計畫有重大疑義而有法律訴訟之虞者,委員會或評審有權要求提案者出具說明資料,若不配合,得取消其參加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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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圍或獲獎計畫,若涉及抄襲及其他重大違法情事且查證屬實者,委員會有權取消入圍及獲獎資格,並收回核發之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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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之著作人或團體須於獲獎並完成計畫後,提供主辦方完整作品檔案,且授權主辦方就該得獎計畫作品或報告書,無償進行非商業使用;例如運用於各種實體或電子出版品或供新聞獎資料庫長期典藏或官網展示等。
七、AI技術使用情況
基於新科技可輔助新聞工作,但不應取代新聞核心作業之原則,本新聞獎不限制使用人工智慧(AI)工具,但提案者或獲獎者須揭露AI技術的使用狀況,包括資料抓取、生成式語言系統、轉錄服務、影像工具及其他應用。